顾客张先生投诉称,在网购平台上购买的儿童牙膏,宣扬页面标明“可吞咽”。孩子运用后呈现拉肚子的状况。
顾客花先生在句容郭庄一超市购买的儿童牙膏,价格为24.8元,包装上标明了“食物级”字样,他不知道能不能给孩子用。
镇江市消协工作人员在多个闻名电子商务平台查找了“可吞咽儿童牙膏”,都有对应产品在售,有些产品介绍页面标明了“吞咽无害”“健康级 防备误食”“不怕吞咽”等字样,在向商家建议咨询“牙膏是否可吞咽?”后,客服直接回复“可吞咽”,当诘问“吞咽产品是否会影响孩子健康”时,得到的答复是肯定性的“不会”,并称牙膏中不含人工防腐剂成分。
儿童牙膏归于儿童化妆品系列办理领域,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办理规则》第十三条清晰要求:化妆品注册人、存案人、受托出产企业应当采纳必定的办法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状等与食物、药品等产品相混杂,避免误食、误用。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明“食物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许食物有关图画。第二十一条规则,儿童牙膏参照本规则进行办理。
所谓“吞咽无害”“可吞咽”之类的标明或宣扬表述,会给人以食之无害的误导。假如此类产品增加了防腐剂,那孩子吞食无疑会影响健康;可是假如商家宣称不增加人工防腐剂,那么牙膏开封运用后难免会繁殖细菌,而儿童的免疫力比较来说较低,吞食后则有害健康。在购买儿童牙膏时,要注意查看包装可视面上是否标明“应在成人监护下运用”等警示用语;要认准“小金盾”标志,对存在“食物级”“可食用”等表述的相关这类的产品万万不可放松警觉。顾客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办理局网站或许“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儿童化妆品的注册存案状况。
“依据《消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则,经营者应当保证其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契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对或许危及人身、产业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应当向顾客作出实在的阐明和清晰的警示,并阐明和标明正确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办法和避免损害产生的办法。”镇江市消协提示经营者,要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职责,坚决根绝问题儿童化妆品上市,及时合规自查并采纳整改办法;电子商务平台也要承当审阅职责,不能听任商家违规宣扬、误导顾客。相关监管部门也需求加强监督查看力度,对发现的儿童化妆品违法出售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保证顾客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