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26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显示,所抽检的35批次样品中,10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生产的茅岩莓茶在不合格产品之列,不合格项目为霉菌和酵母,检出值为
(一)张家界茅岩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张家界应用植物研究所生产的茅岩莓茶,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湖南怀化市鹤城区石门岩天山泉水厂生产的天杨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怀化市经济开发区美佳源配送中心 销售的,标称怀化市品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润甜优质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湖南省塘冲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的九龙岭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湖南省塘冲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九龙岭养生泉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长沙市雪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拉丝吐司(面包),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菌落总数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标称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口小萝卜头(60克),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糖精钠(以糖精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标称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口小萝卜头(130克),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糖精钠(以糖精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标称长沙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韵红食品厂生产的羊肉味烤肉串,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标称长沙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韵红食品厂生产的牛肉味烤肉串,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长沙、邵阳、张家界、怀化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并且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共计9批次,其中饮料4批次,糕点1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肉制品2批次。
初检机构: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初检机构: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霉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和酵母污染可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保健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超标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等。
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广泛分布在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比较大健康风险,会造成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根本原因有:水源受到污染,或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包装材料未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是不是满足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控生产工艺流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制造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